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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银行-个人质押消费贷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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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25天放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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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

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均属于贷款对象:

(一)中国公民以及在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的港、澳、台居民与外籍人士。

(二)能提供满足下列条件的个人定期存单、凭证式国债或电子国债用作质押担保(以下简称“质押凭证”):

1、质押凭证为借款人所有。

2、质押凭证未到期。

3、质押凭证真实有效。凡所有权有争议、已作担保、挂失或被依法冻结止付的,均不予接受。

4、个人定期存单须已起息,借款人当日开立的定期存单应于次日起方可受理质押。

5、质押凭证须为凭预留印鉴或密码支取,且借款人须于贷款申请时向我行提供印鉴或密码。对于凭有效身份证明支取的,须转为凭印鉴或密码支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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